2007年8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四版:看法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依法保障医保“大礼包”安全送达百姓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政府财政要对试点地区居民参保缴费进行补贴。有媒体称,这是中央送给老百姓的又一个民生大礼包。那么,如何依法确保城镇医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不再出现个别地区曾经发生过的社保基金被违规挪用的类似事件呢?本期《看法》就请相关嘉宾来谈谈,如何依法保障城镇医保这个大礼包安全送到老百姓手中?

  本期嘉宾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处长  张定富
  浙江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处长  胡崇高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  陈有西

  新闻链接
  一、79个城市列入试点
  参加此次试点的城市有79个,包括杭州等大部分省会城市以及无锡、上饶等部分中等城市。
  根据规划,试点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2008年扩大试点,要覆盖80%的城镇居民,预计到2010年实现全覆盖。
  二、哪些人可获医保补助?
  此次中央财政补助国家试点地区“城镇居民”主要是指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和城镇里的老人等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三、每人补贴不低于40元
  《意见》明确,政府财政必须在城镇居民医保筹资体系中承担责任,对这些特殊群体给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话题一:又一项民生工程
  主持人  医疗保险是我国公民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我国建立了在职人员的医保制度和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如今又覆盖到了城镇特殊群体,这既是中央构筑和谐社会的大手笔,又为我国新的医改打下了基础。首先请嘉宾谈谈此次《意见》出台的意义。
  张定富  国务院在全国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试点,这是我国建立完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在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方面,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已经逐步建立起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作了初步的制度安排。这是民本之举,更是民生工程。农民和城镇非就业人群的医保问题解决了,我国覆盖全社会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形成了,人们看病就医的权利也就有了基本保障。
  因此,开展城镇居民医保试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改善民生,体恤民情,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大政方针的充分体现,是保障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陈有西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主政以来,关注民生成了执政的一大特色。我们过去重点解决了吃饭、穿衣问题,前年解决了中国农民的农业税问题,现在着手解决的是教育、住房、医疗和物价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中央确实抓到了要害问题上。
  胡崇高  温总理十分强调要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与社区卫生工作紧密结合。本次国务院下发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到城镇居民中特殊群体的生存状况,用政府财政来支持他们参加医疗保险,这是国家关注民生、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又一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把握时机,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使老百姓在试点中真正得到实惠。

  话题二:推行医保制度关键在政府如何尽责
  主持人  此次《意见》明确,政府财政必须在城镇居民医保筹资体系中承担责任,对这些特殊群体给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这是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参加医保的关键所在。但是,政府在城镇居民医保筹资体系中承担责任,并非是简单的出钱的问题,还涉及预算、划拨、监管等工作。请嘉宾谈谈政府应如何尽责?
  陈有西  政府责任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是从政府的功能来看,二是从公共财政的来源来看。
  政府是什么?他不仅是管百姓,更是服务百姓的机构。人类社会需要一个国家机器,目的是为了有一个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机构,来实现社会的有机和谐的发展,让社会成员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国家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为中心后,政府的公共服务大大功能强化了。
  从公共财政的来源来看,人民交了税,不光是用来养国家机器的,还为了共同的社会福利需要。以前的观念,皇粮国税,就是由国家机器去花的,主要用于国家建设的。群众的基本福利反而要另外摊派和募捐,这就把公共财政的基本目的搞混了。“让人民分享公共财政”是一个很好的新提法,体现了执政为民。
  张定富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这次开展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对群众参保不能搞强制,必须实行自愿参保原则。各地要通过财政支持,完善医保管理制度,改进和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使群众在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各个环节都感到方便,以增加医保制度的吸引力。这些都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
  具体的说,政府在这次城镇居民医保试点中应当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财力状况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居民医保水平,及时足额地安排好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其次,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改善提高其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和引导居民到社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性作用;第三,建立完善与城镇居民医保相关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尤其是要建立完善对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征缴、划拨、使用、管理实施全程监控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胡崇高  在我省,最佳的结合点是让社区责任医生成为医疗保险的守门人,这就是要把打小儿预防针、做老年人的康复和慢性病的防治及看社区居民的小病小痛等工作首先由社区责任医生来完成;遇到大病或疑难病,由社区责任医生决定转什么医院、转什么科室治疗,甚至帮助找哪位专科医生给病人看病;对于大型手术、大型检查和贵重药品的使用可通过社区责任医生与主治医生、病人及家属进行协商,把结果报社保部门审批,以杜绝过度消费;病人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康复。

  话题三:到底需不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来管医保
  主持人  医疗保险的最终目的是使参保居民看得起病,但是近几年外省个别地方发生的贪污、挪用社保基金案件却让老百姓担心医保能否有效兑现。因此,要使老百姓放心地参加医保,就需要相关部门依法管好用好医保基金,防止贪污、挪用等妨害基金安全行为的发生。最后请嘉宾谈谈确保基金安全的立法和执法建议。
  张定富  我认为,要搞好试点关键在依法。政府要建立完善各项有效的监管制度,管好用好医保资金,防止医保资金被违法侵占,让老百姓能够放心地参加医保。我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省政府正在制定政府规章,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也应考虑地方立法,制定出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 ,把居民医保制度全面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样,居民医保既有制度规范,又有法制保障,加了双保险,老百姓会更放心。
  陈有西  “善款”被挪用甚至侵占的问题,在中国确实已经不是个案了。这严重损害了群众对公共福利事业的信任。
  但是,我不大赞成立法万能论。好象出台一个行政措施就要一个法律。我们国家对福利资金的法律保障是严密的。《刑法》中有专门的加重惩处的条款,这几年一经发现打击也是严厉的。主要的还是“人心不古”,一些管理人在金钱面前太没有基本的道德防线了。
  政府官员挪用这种钱去建办公楼、住宅楼搞小集体福利,每年审计中都有发现。因此,管好这种基金,一要靠人的基本的道德观的教育,二要靠透明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监督制度,三是按现有的党纪、政纪和刑事法律抓好落实。而重点倒不一定放在立法上。
  胡崇高  在我国,有一套完善实用的法律法规是保证某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应该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这样既可以保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支平衡”、保持稳定运作,居民又能得到快捷、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又能促使社区责任医生业务水平的提高,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谐发展。